2011年1月6日

在媒體標題中培養自己給予合理懷疑的能力。

車禍造成對方下肢癱瘓賠償創三千萬天價
2010-12-29 新聞速報 【中廣新聞/張文祿】
開車一定要小心!台中市一起車禍案件,造成被害人下肢癱瘓,法官認為被害人癱瘓,需以輪椅代步,判處肇事的宋姓女子必須賠償三千一百多萬元,不過,宋姓女子是檳榔西施,她說,賣一輩子檳榔也賺不到那麼多,只能儘量賠,不然她也沒辦法


這起車禍,發生在九十七年底,賣檳榔為業的二十多歲宋姓女子,開車沿南屯區環中路行駛,從內側車道切到外側車道,從後方撞上騎機車的張姓女子,造成人車倒地,機車全毀,張姓女子脊髓損傷。 張姓女子只有30歲,原本是一家公司的會計,術後下半身癱瘓、大小便失禁,終身要包尿布,而且只能靠輪椅代步,喪失勞動能力。法官衡量被害人的年齡,以及喪失勞動能力、請看護費用、醫療復健等,判處宋姓女子需賠償三千一百多萬,創下車禍賠償天價。台中地方法院行政庭長林三元,被害人本身還年輕,算到退休的時間還很長,看護費用要算到女性平均年齡為八十一歲。


今年二十六歲的宋姓女子以賣檳榔為業,每天薪資只有六百元,她說,能給的,她會儘量給,但是,賣一輩子檳榔,也賺不到三千萬。一起車禍意外,造成雙方一輩子的遺憾!

以上是前幾天許多新聞媒體在電視或是報紙中反覆報導的車禍判賠創下天價賠償金的事件,因為已經不只一位朋友與我討論這件事,正好有空,便到法學資料檢索系統搜尋了這則新聞相關的判決結果,搜尋後落落長的內文,稍微整理了一下與此篇文章想探討的方向有關的部份,並標記起來,連結網址請點此。網頁連結中也有裁判字號,可以上法學資料檢索系統查詢。


想寫這篇文章來探討媒體的標題聳動性,我不是一位專業的法律人,也不是想藉機大喊人生的不公,祇是單純的想回答那些曾經與我討論過的朋友的心中的一些疑問,與我自己心中的疑問。特別聲明,此篇文章重點並不是討論法律問題。


在網路新聞充斥著我們資訊接收的時代,那些文字多到就像爆炸的碎片,在眼前過往雲煙,不知道何時開始,我不再去細讀新聞的內容,祇開始注意新聞的標題或是被主播的引導性言詞影響。等意識到這件事時,發覺為時已晚,太多的週遭朋友與我一樣,習慣性的去閱讀新聞的標題,或者說,被新聞標題所吸引。在某電視台的新聞時段,發現了一個頗為有趣的現象,在電視新聞報導時,出現了「您最愛看的第幾名」,我猜想這應該是透過網路投票系統計算統計,過了幾天仔細的去觀察民眾「最愛」看的新聞,通常是煽情、暴力、淚水或是爆料。


從上篇的文字報導來看(因已無法在網路上搜尋到影音報導),這樣的標題的確是聳動的,會是我一早進入早餐店,翻開報紙後第一眼會吸引我注意的標題,接下來會有許多人心想,這麼高的賠償金額,還不如撞死,賠一個靈位算了。


連結的網址中,標記起這三千多萬的賠償金額是如何計算得來,而如果更細心的人,可以見到判決結果底下還有對於每一項金額提出的異議,與法官對於金額的判斷依據,可惜的是,媒體知道在今天資訊爆炸的年代中,人的耐性漸漸喪失,如果一個聳動的標題,換來的卻是一段落落長的文字,讀者很可能就不會再去仔細閱讀,而試想,每次當你翻開報紙都是這類的報導,下次再購買這份報紙時,考慮的就不祇是贈品的腳踏車或是電鍋了。


我想說明的是,生在資訊雜亂如麻的年代,現代人更需要加強自己對任何一件資訊判斷的能力,讓自己腦中形成一層過濾網,去判斷這樣的金額是否真的不合理?或是有其他的原因?哪裡可以找到這類資訊?該如何證實?少了這類判斷的能力,就會逐漸祇依靠新聞標題來當做自己的價值觀判斷,而這件事情是一點都不難的,因為身邊的朋友太少人去提出合理的懷疑,或是去求證。


給予合理的懷疑是一件重要的事,而不是誇張的質疑毫無根據的事情(也許有,但你必須找到根據),仔細的閱讀判決結果會發現,金額看似一個龐大的天價,但內容來源都是有著合理的依據,祇看結果而忽略過程,對著誇張的結果大嘆不公,實不是一件理智的事情。


然而當大家都有著相同的謬誤,如果沒有堅定的意志,很難證明這是謬誤,但是甘地說過:『錯誤不會因為大量的理由而成真,同時事實也不會因為沒人注意而成為錯的。』

我想我沒有資格去譴責媒體的作法,因為按下遙控器的那一瞬間,我自己也成為了媒體口中「你」的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