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2月9日

罪孽的好意

有時候真覺得活得痛苦

在太多的事情裡 無法去認同的太多了


我想這些總是我的老毛病



雖然有幾個不錯的公司能夠待著
卻總覺得與我要的不同
而都委婉的拒絕了

一件事情 的動機若不同 所得到的結果也依然不同
只是時間的問題罷了

為了實現個人的目的而去作慈善
這本於慈善的本意不同

但卻依然都是慈善行為
這又何說呢


在我認知中 這便不叫做慈善


若你真心想要一個團體一件事或是一個人好
本就不該去期待任何的回報
這就是你的原動力不是嗎

但在這個行為之下的動機 卻又參雜著個人的目的


某週刊的主編兼總經理
每天刊登藝人或是名人的私密照片
每年總有一度 作慈善捐款
有人訪問他 為什麼會想要作慈善捐款
他表示 是因為想要洗清自己的罪孽

既然知道是罪孽 那又為何要去作呢
金錢 真有如此重要嗎
重要到必須拿一個人個道德與尊嚴去換

我不能認同


在我看來

這根本就只是一種自我安慰的手段罷了
或許連他自己都無法去體會
他對他自己良心使的手段